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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医疗纠纷律师分析护士医疗事故中领导是否有责任?

2023-06-12 发布于 珲春新媒体

昆明医疗纠纷律师指出,医生在医治病人过程中可能发生意外,导致病人身体恶化甚至死亡,这种情况容易引发医疗纠纷。关于护士医疗事故中领导是否负连带责任的问题,医疗纠纷律师做出如下解答。

 

医疗纠纷律师表示,一般情况下,医疗事故与护士无关,除非护士存在重大责任过失,比如病人呼叫护士但被忽视,导致病情恶化。根据《刑法》第335条规定,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,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健康的,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。

 

此外,《刑法》第336条提到非法行医罪,对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的情况,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,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,并处罚金;如果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,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如果导致就诊人死亡,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 

在处理常规医疗事故时,医疗纠纷律师建议采取以下步骤:首先到医院进行检查,确认是否存在医疗事故,并找出原因进行治疗,留下必要的证据;若确认医院存在医疗事故,可以向医院的专门科室投诉;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;当事人及其家属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 

总结:按照规定,护士医疗事故中的领导应负连带责任。一般情况下,医疗事故归责于主治医师的错误,医院应承担责任。针对医疗事故,存在一定的处理方法。如果有进一步疑问,建议咨询医疗纠纷律师所的相关律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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